上水一間找換店早前以高達9厘年利息利誘大批顧客存款投資,其後稱周轉不靈,負責人不知所終,涉款高達1300萬元。40多名事主稱追討期間,一度遭警方以「限聚令」驅散,事後警方亦僅向兩名事主錄取口供。涉事找換店未持有金管局發出的接受存款公司牌照,疑觸犯「非法集資」及「詐騙」罪(另見稿)。有立法會議員認為事件手法儼如「龐氏騙局」,批評警方「闊佬懶理」,要求認真跟進案件。
本報上月底到訪位於上水新康街7號地下涉事的「中韓兌換」,該店未有開門。附近另一找換店職員表示,「中韓兌換」自4月初已沒有營業,至5月22日曾有大批市民到該找換店,於大閘貼上標語追討欠款,當時有警員到場與該批事主爭執,事後「中韓兌換」曾有職員返回店門外撕走標語。
寫欠單稱5月復派 未兌現
被騙事主何先生表示,涉事找換店去年8月開業,由姓魏中年婦、其陳姓丈夫和兒子經營,初時只會到該店兌換人民幣,但一個多月後,魏婦主動向他銷售存款儲蓄服務,稱可派發0.1%利息,每4天結算一次,以單利息計算年利率高達9厘,利息更會直接存入存戶的銀行戶口。
何先生稱因一時貪念,存入100萬元賺取利息,魏婦未有提供存款單據,首半年曾派發近50次共約5萬元利息,但今年4月突然停止派息。何欲向魏婦索回本金,對方稱周轉不靈無力退款,僅願影印自己的身分證及寫下欠單,稱5月21日前有足夠資金周轉,但最終仍未有還款。
40人追討 警限聚令驅散
何於5月22日到找換店追討,其間發現找換店於門外有另外40多名事主到場追討,方知該找換店取走高達1300萬元存款。何稱魏婦當時躲在店內報警,大批警員抵達時未有了解事件,直斥聚集事主「唔好搞事」,更威嚇以違反「限聚令」驅散。多名事主其後到上水警署助查,但何稱警方指令他任代表,僅向他一人錄口供,錄口供時多番稱「欠債唔犯法,搵差人無用」,其後事主群鼓譟,警方才向多一名事主錄取口供。
警:列求警調查 暫無人被捕
警方回應稱,5月22日接獲一店舖女負責人報案,稱與多名顧客因生意業務起爭執,警員到場曾提醒在場者有可能違反「限聚令」,經警告後已保持適當距離。警方稱同日晚上近9時,上水警署接獲8男女報案,稱曾到涉事找換店以人民幣兌換港元時,該店舖取款後未有支付港元便停業,懷疑受騙遂報案,案件暫列作「求警調查」,交大埔警區刑事調查隊第2隊跟進,暫未有人被捕。
林卓廷質疑非重案跟 促凍戶
立法會議員林卓廷認為,涉事找換店以高息引誘大量事主逾1300萬元存款後資不抵債,手法儼如「龐氏騙局」,且該找換店未持有銀行業牌照,收受存款一事是明顯涉刑事的非法集資及詐騙案件,惟警方僅向兩名事主錄口供,亦未有轉交重案組等較高層次部門跟進,質疑警方「闊佬懶理」,認為警方應把案件交予重案組或商業罪案調查科等部門,並立即凍結該找換店戶口,認真跟進案件。
來源:明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