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水一间找换店早前以高达9厘年利息利诱大批顾客存款投资,其后称周转不灵,负责人不知所终,涉款高达1300万元。 40多名事主称追讨期间,一度遭警方以「限聚令」驱散,事后警方亦仅向两名事主录取口供。涉事找换店未持有金管局发出的接受存款公司牌照,疑触犯「非法集资」及「诈骗」罪(另见稿)。有立法会议员认为事件手法俨如「庞氏骗局」,批评警方「阔佬懒理」,要求认真跟进案件。
本报上月底到访位于上水新康街7号地下涉事的「中韩兑换」,该店未有开门。附近另一找换店职员表示,「中韩兑换」自4月初已没有营业,至5月22日曾有大批市民到该找换店,于大闸贴上标语追讨欠款,当时有警员到场与该批事主争执,事后「中韩兑换」曾有职员返回店门外撕走标语。
写欠单称5月复派 未兑现
被骗事主何先生表示,涉事找换店去年8月开业,由姓魏中年妇、其陈姓丈夫和儿子经营,初时只会到该店兑换人民币,但一个多月后,魏妇主动向他销售存款储蓄服务,称可派发0.1%利息,每4天结算一次,以单利息计算年利率高达9厘,利息更会直接存入存户的银行户口。
何先生称因一时贪念,存入100万元赚取利息,魏妇未有提供存款单据,首半年曾派发近50次共约5万元利息,但今年4月突然停止派息。何欲向魏妇索回本金,对方称周转不灵无力退款,仅愿影印自己的身分证及写下欠单,称5月21日前有足够资金周转,但最终仍未有还款。
40人追讨 警限聚令驱散
何于5月22日到找换店追讨,其间发现找换店于门外有另外40多名事主到场追讨,方知该找换店取走高达1300万元存款。何称魏妇当时躲在店内报警,大批警员抵达时未有了解事件,直斥聚集事主「唔好搞事」,更威吓以违反「限聚令」驱散。多名事主其后到上水警署助查,但何称警方指令他任代表,仅向他一人录口供,录口供时多番称「欠债唔犯法,搵差人无用」,其后事主群鼓噪,警方才向多一名事主录取口供。
警:列求警调查 暂无人被捕
警方回应称,5月22日接获一店铺女负责人报案,称与多名顾客因生意业务起争执,警员到场曾提醒在场者有可能违反「限聚令」,经警告后已保持适当距离。警方称同日晚上近9时,上水警署接获8男女报案,称曾到涉事找换店以人民币兑换港元时,该店铺取款后未有支付港元便停业,怀疑受骗遂报案,案件暂列作「求警调查」,交大埔警区刑事调查队第2队跟进,暂未有人被捕。
林卓廷质疑非重案跟 促冻户
立法会议员林卓廷认为,涉事找换店以高息引诱大量事主逾1300万元存款后资不抵债,手法俨如「庞氏骗局」,且该找换店未持有银行业牌照,收受存款一事是明显涉刑事的非法集资及诈骗案件,惟警方仅向两名事主录口供,亦未有转交重案组等较高层次部门跟进,质疑警方「阔佬懒理」,认为警方应把案件交予重案组或商业罪案调查科等部门,并立即冻结该找换店户口,认真跟进案件。
来源:明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