港人买大陆楼,慎防汇款遭冻结

2021-03-09


随着国家在大湾区的发展,越来越多港人往内地投资物业或作自住用途,在过去几年,不断出现港人经过香港找换店汇款到国内的资金被冻结。


原因是大部分香港找换店不会考虑资金来源的合法性,资金来源有可能是从非法赌博、非法集资、电信网络诈骗、网络传销等非法所得,这已是触犯洗黑钱条例。


但是港人买楼或香港地产代理只希望汇价成本越平越好,而不考虑找换店的资金来源,找换店本身也不清楚资金来源,当内地户口被冻结时,也无法协助解决处理。


打算买大陆楼的你,当经找换店汇款时也要了解清楚找换店国内的资金来源。香港海关对于香港持牌找换店在国内资金来源是没有监管的能力,不能以汇价低而被误导,堕入洗黑钱的陷阱。


洗钱罪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九十一条【洗钱罪】明知是毒品犯罪,黑社会性质的组织犯罪,恐怖活动犯罪,走私犯罪,贪污贿赂犯罪、破坏金融管理秩序犯罪、金融詐騙犯罪的成果其產生的收益,为掩饰,隐瞒其来源和性质,有以下行为之一的,没收实施以上犯罪的所得及其产生的收益,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并处或单处洗钱数额百分之五以下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洗钱百分之五以上百分之二十以下罚金。



坊間有些做國內物業的香港地產代理,會用國內公司從發展商所收的佣金,從國內公司帳戶轉到法人帳戶,再替香港買家支付國內買樓費用,這種做法在國內是觸犯逃税罪。


逃稅罪

刑法第二百零一條:


納稅人采取欺騙、隱瞞手段進行虛假納稅申報或者不申報,逃避繳納稅款數額較大並且占應納稅額10%以上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並處罰金;數額巨大並且占應納稅額30%以上的,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罰金。


香港已回歸祖國24年,現在國家在正在積極推動大灣區發展,希望香港政府在不久將來,能給港人投資大灣區物業一個簡單而方便的付款方案。


監管局發出此執業通告(編號 18-01(CR))


參考新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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