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海关于2022年4月进行打击无牌找换店行动,期间发现观塘一间找换店的2名涉案男女,于找换店的金钱服务者经营牌照申请被拒绝后,仍然在该店铺经营汇款服务。因此,同年4月20日关员乔装顾客,向店内的男子要求汇款2,000元人民币往内地,该男子回覆关员相关汇率、及所需港币金额,他在收取相关港币后,向关员提供一张写有汇款资料的收据。而涉案女子则为找换店东主,关员遂以涉嫌无牌经营金钱服务查问该2名涉案男女,并搜查该找换店。
经跟调查后,关员发现该女子成为找换店东主后,曾向1名顾客提供14次汇款服务到内地,海关人员于是在今年3月以传票形式,分别起诉2人1项及15项无牌经营金钱服务罪名。今日(13日)2人在观塘裁判法院分别被裁定1项及15项无牌经营金钱服务罪成,男被告遭判即时监禁50日;女被告则被判监禁33日,缓刑1年。
在今次的案件前,无牌经营金钱服务案件最高的判刑是监禁2个月,缓刑2年。因此,本案是无牌经营金钱服务的案件中,首宗被判即时监禁的刑罚,香港海关欢迎法庭的裁决,判刑亦足够反映罪案的严重性,对无牌经营者作出清晰明确的警示。香港海关呼吁,任何人士无牌经营金钱服务即属违法,一经定罪,可被判罚款100万元及入狱2年,市民不要光顾无牌找换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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