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方去年7月接獲一名58歲日本籍女子報案,指有人以「高回報」作招徠,要求報案人到一個虛假投資網站開戶投資以賺取豐厚盈利。報案人遂按指示多次把款項存入指定的網上帳戶,惟其後發現未能提款,懷疑受騙。案中涉及損失的金額共約448萬港元。
灣仔警區刑事調查隊人員根據線報及經深入調查後,今日(13日)上午在落馬洲、青衣、荃灣及九龍城區拘捕2名男子及2名女子(31至44歲),涉嫌「處理已知道或相信為代表從可公訴罪行的得益的財產」(俗稱「洗黑錢」)。行動中,人員檢獲3部手提電話及2張銀行卡。所有被捕人現正被扣留調查,案件仍在調查中,警方不排除有更多人被捕。
警方重申「洗黑錢」乃嚴重罪行,市民切勿開設銀行戶口予他人使用或將銀行戶口借予他人作非法用途。根據香港法例,任何人知道或有合理理由相信某項財產,全部或部分、直接或間接為犯罪得益而處理該財產,即干犯「洗黑錢」罪;一旦被判罪名成立,最高可被判罰款500萬港元及入獄14年。
來源:ON.C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