把人民币汇往内地,大湾区置业

2021-06-16


立法会十七题:把人民币汇往内地

***************


以下是今日(六月十六日)在立法会会议上梁美芬议员的提问和财经事务及库务局局长许正宇的书面答覆:

 

问题:

 

近月,有多名在粤港澳大湾区(大湾区)内地城市置业的港人向本人求助。他们早前打算透过其名下的内地银行帐户支付房价,因此委托找换店把人民币汇往该等帐户。其后,内地执法部门基于有关款项涉及调查中的不法行为,冻结了有关帐户,部分帐户冻结至今已超过一年。他们曾向香港海关(海关)及消费者委员会(消委会)求助但不果。就此,政府可否告知本会:

 

(一)过去三年,海关和消委会分别接获多少宗针对找换店的投诉,以及当中有多少宗涉及内地银行帐户牵涉不法活动而被冻结;及

 

(二)鉴于近年港人在内地城市(特别是在大湾区)生活和置业越趋普遍,政府(i)有何新措施加强港人认识透过找换店汇款支付房价的风险,以及(ii )会否向内地当局争取更多便利港人在内地置业的措施(例如推出配套汇款安排和提高港人把人民币汇往内地的每日金额上限)?

 

答覆:

 

主席:

 

经咨询香港海关(海关)、消费者委员会(消委会)和政制及内地事务局后,我就问题各部分的具体回覆如下:

 

(一)在二○一八年至二○二一年五月期间,海关及消委会分别接获262宗及121宗涉及金钱服务经营者不良营商手法的投诉,据了解当中64宗及18宗涉及有关内地汇款账户被冻结的情况。

 

(二)就跨境汇款所涉及的风险方面,海关一向高度关注市民使用金钱服务经营者提供跨境汇款服务的权益,并积极向业界进行合规推广,以及宣传教育,例如举办研讨会及外展宣传计划,提醒业界于营商过程中必须保障消费者权益,确保业界以适当方式处理客户的款项及完成相关交易。

 

就便利港人在内地置业的措施,二○一九年十一月粤港澳大湾区建设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会议后,中央政府公布16项政策措施,其中一项为便利香港居民在粤港澳大湾区(大湾区)内地城市购买房屋。现时香港居民在大湾区内地城市购房,获豁免在当地居住、学习或工作年限证明,以及缴纳个人所得税及社保条件,使香港居民享有与当地居民同等的待遇。这项措施有利香港居民在内地学习、就业,以及退休后在内地生活。

 

自公布有关便利香港居民在大湾区内地城市购买房屋的措施以来,特区政府一直与内地当局紧密沟通,争取在跨境按揭和汇款等环节提供更清晰和便利的配套安排。特区政府与广东省政府将共同​​推进简化香港居民在大湾区内地城市购房流程及完善香港居民购房贷款政策。

 

广东省自然资源厅于二○二○年八月颁布《广东省自然资源厅关于明确港澳银行在大湾区内地九市办理不动产抵押登记有关事项的通知》,明确容许港澳银行提供跨境按揭服务,划一大湾区内地九市对境外银行办理不动产抵押登记的处理方法,为香港银行开展跨境按揭服务提供政策基础。特区政府会继续与内地当局跟进,为港人在大湾区内地城市置业提供便利配套安排。

 

在香港居民跨境汇款安排方面,现行的人民币汇款安排(即每人每天八万元人民币)自二○○五年沿用至今,主要旨在便利香港居民在内地生活和进行消费活动。由于汇款安排涉及跨境资金流动,能否放宽或调整需视乎内地当局的考虑。特区政府会按实际情况和需要,继续就完善跨境人民币资金流动和使用的措施,与内地当局联系。


2021年6月16日(星期三)

香港时间12时15分


來源:香港政府一站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