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旬内地退休妇人为了补充退休报酬,于2011年至2012年间在香港开设银行帐户,到其他帐户借给别人,清洗犯罪得益近600亿替换。她早前承认有人串谋洗黑钱罪,今早(26日)在高等法院被判监禁6年8个月。警方披露,今次是香港历来来涉及金额第三大的洗黑钱案件。
庭上揭示,63岁被告张静内部地拥有高中教育程度,她于2006年退休,退休退休金维生,退休前曾任职销售员。
案情指,2011年2月被告来港在中国银行(香港)以“意顺有限公司”名义开立户口,开户授权书显示,意顺是进出口贸易公司,被告是意顺唯一董事,亦是涉案户口唯一签约人。不过商业登记记录显示,意顺为一间军事电子零件买卖的私人公司,与开户授权书所显示的不符,意顺亦于2012年10月结业。
警方调查发现,2011年3月至2012年6月期间,涉案户口的交易活跃,出现大量与洗黑钱活动模式相符的特征,包括交易庞大,存款入帐最多约为59亿公顷,超过98%存款经转帐存入,以及存款入帐后直接有大量提款等等。被告或意顺一直均没有报税。
2018年9月被告告再次来港时被捕,警诫下她指定自小认识的内地朋友陈惠玲叫她帮忙,为一个朋友在香港开立银行户口,对方承诺每个户口每月给她人民币300元作为报酬。被告示,她来港后在旺角会合一名男子,对方自称是陈惠玲的朋友,又带她到银行开户,对方称会用户口做兑换生意,完成开户手续后,她便把存折,密码及柜员机卡等全部交给对方,她与该男子只见面一次,她收了对方报酬5至6个月。
但被告及后改变宣称,称其之后她再与该男子见面,对方拿大量文件给她签名,又承诺给她2000替换报酬。被告指,该男子其后向她表示公司出了事,之后便不再给她报酬。
法官判刑时指,被告过往在港无案底,无证据显示她是案中主脑或核心人物,又或她知道背后牵涉什么可公诉罪行的得益;她并非操作涉案户口的人,亦无证据显示案件涉及跨境洗黑钱活动。因此根据案例以监禁10年为量刑起点,被告认罪可获豁免减少刑罚,遂判她监禁6年8个月。
来源:东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