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地女商人认洗10亿黑钱 判监5年

2019-05-28

与丈夫一同经营电脑销售生意的内地女商人刘素君(34岁),声称应胞弟要求来港开银行户口。该户口在2015至2016年的12个月间,处理超过1.36亿美元(约10.67亿港元)的犯罪得益。她今天(28日)在高院原讼庭承认一项处理犯罪得益罪,被判入狱5年。


案情透露,一间捷克公司2016年9月接获诈骗电话,对方假扮公司主席,指示受害公司将99.7万欧元(约875万港元)汇到香港。受害公司在汇款后翌日发现受骗,便先后向捷克和香港警方报案。香港警方追查骗款流向,发现款项不断在不同户口流传,当中包括一个由「兴信洪贸易有限公司」开设的恒生银行户口,本案被告刘素君是兴信洪贸易唯一股东和董事,亦是户口的唯一授权签署人。警方查到在2015年9月16日至2016年9月29日之间,该户口有存款逾1000次存款纪录,金额约1.36亿美元;提款纪录则有1300多次,金额同样是1.36亿美元。这些提存大部分是转帐,有本地亦有往来中港两地的户口。


被告在去年1月13日来港时被拘捕。她被捕后表示,是她的弟弟刘宗威叫她在港开户口,用作其生意用途。她遂在2015年9月16日,与一名不知身份的男子来港开户,完成后把银行卡和网上银行编码器交给陌生男子,相信对方会转交给其弟。她称对弟弟的生意并不知情。而现在她承认,她是知道或有合理理由相信,在其户口流传的钱是犯罪得益。


被告今求情时继续强调她是信任弟弟,所以才听他指示来港开户口,她本人无直接参与洗黑钱,亦无从中获益。不过法官引述其背景口供,指她由10多岁起已跟随父亲做生意,不相信她对犯罪计划一无所知。法官认为她的参与度不低,而且涉款金额庞大,犯罪计划周详及有组织,又持续达12个月和涉及跨国因素。考虑上述因素及被告认罪后判监5年。


警方商业罪案调查科总督察何锐娟在判决后与传媒会面。她指本案涉及跨境犯罪,又牵涉多间公司及银行户口,因此警方需花大量时间搜证及分析资讯,才能确定赃款流向。现在警方的调查仍在进行中,会继续追查其他犯罪集团成员下落,包括本案被告提及的弟弟。何指法庭的判刑,能反映到本案的严重性,相信能起到阻吓作用。她呼吁市民切勿以身试法,将户口提供他人使用。


来源:东网